你好!欢迎进入 阿坝文艺网
 
   
首页 > 文联公告 > 阿坝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关于申报2022年度文艺创作基金项目的通知
阿坝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关于申报2022年度文艺创作基金项目的通知
2023/1/16 17:12:59  

各县文联、州级各文艺家协会、行业文联: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文艺工作者、文艺爱好者的创作积极性,促进我州文艺队伍的发展壮大和阿坝特色文艺精品力作的不断涌现,推动我州文艺事业发展繁荣,根据《阿坝州文艺创作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和《阿坝州文艺创作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现将2022年度阿坝州文艺创作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申报范围为2022年度(即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产生的符合文艺创作基金奖励和扶持的项目(包括2021年度内产生、2022年遗漏申报的符合文艺创作基金奖励和扶持的项目)。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一)奖励类范围

1. 国家级和国家部门级、省级、省级部门级三类评奖中获得重要奖项的项目。

(1)国家级和国家部门级奖:在国际文学艺术类评奖活动(必须是国家权威部门主办)中获奖奖项;中宣部认定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文艺类奖项;中宣部批准的(中宣发〔2005〕4号文)全国性文艺奖奖项;中国文联及各专业文艺家协会、文化部、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等部委局举办的全国性文艺奖奖项;四川省委宣传部确认的其他全国性文艺奖奖项。

(2)省级奖:省委宣传部精神文明“五个一工程”文艺类奖项,以及省政府举办的全国性、全省性文艺类评奖活动奖项。

(3)省级部门级奖:省委宣传部、省文联及省级各专业文艺家协会、省文化厅、省民委、省广电局等厅局委举办的文艺类评奖活动奖项。

2. 文艺作品在省级及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或在省级及省级以上电视台播映的奖励。

3. 文艺作品在国家级、省级或国家级、省级部门以及国家和省专业文艺家协会等举办的展赛活动中获得入展(入选)及其以上资格的奖励。

4. 所有奖励项目必须是申报年度内获得或已实施完毕的。

(二)扶持类范围

1. 扶持基金用于本地区文学、书法、美术、摄影、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民间艺术、广播影视等门类文艺精品的出版。

2. 本地区州级和州级以上的舞台艺术创作展演项目(如演奏、演唱会,音乐、舞蹈作品专场会,舞台美术作品展等)、平面艺术专题展览项目(书法、美术、摄影等)。

3. 基金管委会审定,报经州政府批准实施的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公益性文艺惠民、文艺创作等活动。

4. 所有扶持资助项目必须是当年度完成,并产生重大社会效益的项目。

5. 凡属国家、省、州、县行政指令性或商业性参赛、参演、参展、出版的文艺项目,或财政已给予支持的,其参赛、参演、参展、出版等项目不在扶持范围之内。

二、申报主体资质与项目材料

(一)申报主体资质

1. 申报单位仅限于在阿坝州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定的专业资质与较强的创作生产能力,3年内无违法违纪记录的项目主体,本着自愿原则,可申报文艺创作基金。

2. 申报个人必须是最近3年在阿坝州境内连续居住、3年内无违法违纪记录的文艺工作者或文艺爱好者(阿坝州退休人员无居住年限要求),本着自愿原则,可申报创作基金。

(二)项目提交材料

1. 填写《阿坝州文艺创作基金扶持项目申报表》(分获奖、稿酬、出版、展演〈览〉四类,其中作品发表、参加展览〈演〉或播映等属稿酬类项目,集中在同一表中填报);

2. 获奖证书或奖励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 获奖作品原件和复印件(照片、光碟等);

4. 发表、展演(览)或播映文艺作品的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例如,发表类作品的佐证材料包括:刊物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页、作品页);

5. 出版项目的出版合同,正式出版物5册,改编作品需提交原著作权人的书面授权书;

6. 展演、展览项目已通过有关部门审批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本原件和复印件,证明项目已经开展的文字、音像等资料(改编作品需提供原著作人授权书);

7. 申报主体的有效证件(身份证等)、创作简历与成绩;

8. 其它有必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9. 申报主体必须对申报项目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相应申报表“责任承诺”栏中“申报人承诺属实”后手写签名;否则视为无效材料。

10. 证明材料原件由申报主体所在县文联、州级各文艺家协会或行业文联严格审核确认后,在相关复印件上签署“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并在申报表的“县文联或州专业文艺家协会审核意见”栏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确保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否则视为无效材料。

三、项目申报时间和程序

(一)项目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和受理时间为2023年1月18日至3月15日;申报单位和个人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二)项目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逐级汇总上报办法,各县申报项目经各县文联审核原件后,由申报人备齐附件(扫描件)通过“阿坝文艺网”在线申报系统申报;州直单位或各专业文艺家协会按归口管理原则,经各专业文艺家协会审核原件后,由申报人备齐附件(扫描件)通过“阿坝文艺网”在线申报系统申报(离退休人员由原工作单位所属县文联或州级专业文艺家协会审核后,自行备齐附件(扫描件)通过“阿坝文艺网”在线申报系统申报)。

注:(1)申报主体请认真阅读本通知各条目内容和各类申报表的“填表说明”,知悉具体要求、规范填报;(2)须严格按照网上申报系统的流程规范操作,将所有信息填写完毕并上传资料附件后及时提交;(3)申报主体在将申报资料提交成功之后,需及时登录并进入该系统关注项目复评反馈意见,并根据复评反馈意见及时补充更改相关资料后再行提交,以确保终评时资料齐备规范。

创作基金管委会办公室设在州文联综合办公室。

  话:2828277      2828277(传真)

联系人:刘小花(189 9040 9166)

四、材料审核与报送要求

(一)材料审核要求

设立阿坝州文艺创作基金是州委、州人民政府支持文艺创作、推动文艺发展的重大举措。各县文联、州级文艺家协会和行业文联要高度重视,按通知规定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并对申报材料(原件)进行认真初审,要求严格把关,严禁降低标准,严禁上交矛盾,务必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切实杜绝错、乱、假、漏、多报等现象,共同推动2022年度文艺创作基金申报评选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文艺创作基金的组织申报工作,将作为文联系统考核评优的重要内容。

(二)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出版类项目的须于2023年3月15日前邮寄5册出版物至:624000 马尔康市达萨街138号2栋(高原影城)15楼3号 阿坝州文联  泽郎哈姆(18990431031)。

特此通知。

附件:  1、阿坝州文艺创作基金扶持项目申报表(获奖类)1 获奖类申报表.doc

2、阿坝州文艺创作基金扶持项目申报表(稿酬类)2 稿酬类申报表.doc
  3、阿坝州文艺创作基金扶持项目申报表(出版类)3 出版类申报表.doc

 

阿坝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3年1月16

 

 相关内容
☆ 十二届州委第三轮第三巡察组巡察州文联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2023-4-13)
☆ 阿坝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关于申报2022年度文艺创作基金项目的通知(2023-1-16)
☆ 阿坝州文联2023年度预算公开(2023-1-12)
☆ 阿坝州草地编辑部2023年预算公开(2023-1-11)
☆ 阿坝州《草地》编辑部2021年度决算公开(2022-9-28)
☆ 阿坝州文联2021年度决算公开(2022-9-28)
各地文联
  
阿坝文艺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号:蜀ICP备10025992号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   您是第   位访问者
联系方式:abwl2828277@163.com  0837-2828277
地址:阿坝州马尔康县马尔康镇达萨街112号    邮编:624000